5•15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
什么是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
他们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许诺投资者高额回报,有的还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的幌子,编造各种虚假项目,骗取信任,尤其是老年人。
(一)明显超出公司注册登记的经营范围,尤其是没有从事金融业务活动资格、频繁变换公司及投资项目名称;
(三)以个人账户或现金收取资金、现场或即时交付本金即给予部分提成、分红、利息;
(四)在街头、超市、商场等人群流动、聚集场所摆摊、设点发放“理财产品”广告,尤其以老年人为主要招揽对象;
(五)在发放的宣传单上印制中央领导同志照片、所谓的领导讲话、重要会议文件内容,用以证明所推销的投资、理财项目受国家支持等描述或内容;
(六)怂恿群众将个人房产进行抵押,获取银行贷款后投资所谓的“项目”或“理财产品”;
(七)招揽群众参加在宾馆、饭店、写字楼举行的“投资”推介会;
(八)通过群发短信、电话等通讯方式推销“投资项目”、“理财产品”。